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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奋精神 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发布时间:2013-02-28浏览量:4712

振奋精神 狠抓落实
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2011年11月21日)
今天,教育部召开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16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总结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全面部署教育系统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要求,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工作。温家宝总理5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近期在部分高校调研时指出,大学生就业是重要民生问题,政府、社会、大学和大学生要共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10月5日作出重要批示:“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与直接领导下,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与地方、高校协同配合、狠抓落实,在就业形势严峻情况下,圆满完成预定任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到村任职’、‘西部计划’、‘扩征兵员’等项目和贷款、贴息、减税等优惠政策的成功实施,使到中西部和基层就业数量超过历年,创新创业教育,专业学科结构调整有新进展,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成效显著。这些经验值得总结并大力推广。2012年高校毕业生680万,就业任务更为艰巨繁重。望继续落实中央要求,提前谋划,完善政策,拓展渠道,加强指导,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困难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就业的帮扶,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对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做好201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认真贯彻落实。刚才,上海市教委、吉林省教育厅、北京大学、新疆财经大学和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负责同志做了交流发言,他们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经验做法各具特色,富有成效,值得借鉴。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各项重点工作成效显著
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660,比2010年增加29。截至9月1日,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7.8%,已经连续9年保持在70%以上,圆满完成了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地方、高校协同配合,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5月底,国务院印发了16号文件,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动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和刘延东国务委员分别作重要讲话。中央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会议部署,积极推动工作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牵头制定有关政策,大力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以及三年百万见习计划等;中组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到村任职”、“西部计划”;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减税、贷款、贴息等多项优惠政策;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工商联配合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全国妇联牵头开展了“女大学生创业扶持行动”。各地方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要求,切实加大政策创新和落实力度。如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云南等地在本地区教育规划纲要或实施细则中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举措;山东省把毕业生就业状况纳入市县政绩考核;安徽、四川、重庆、新疆等地安排了财政资金促进大学生就业;北京、上海、湖北、河南等地出台了更为有力的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各高等学校真抓实干,出台了许多创造性的工作举措。如很多高校都对到西部地区、基层及艰苦行业一线就业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中南大学等高校为少数民族学生单独开设“量身定制”的就业指导课程;南京大学成立全国首家为学生提供就业维权服务的机构;重庆文理学院着力建设大学生微型企业创业园和研发基地,扶持大学生成功创业。
二是广泛开展“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就业指导服务迈上新台阶。各地各高校充分利用行业、企业及社会资源,为2011届高校毕业生举办现场和网络招聘活动1.5万场,提供岗位信息数500多万个。许多高校进一步扩大了就业指导课程覆盖面,更加重视个性化就业指导咨询;积极探索网上签约等新的服务形式,着力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等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少数民族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了积极有效的就业帮扶。
三是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就业人数首次超过东部地区,达51.8%;到地级市以及县和县以下地区就业的比例接近60%。“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到村任职”和“西部计划”中央项目和110多个地方基层项目共招募30多。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部属师范大学的首届1万余名免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到基层中小学任教,其中90%以上到了中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超过20。同时,以全国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经验交流会为契机,各地各高校创新创业工作形成新高潮,举办各类创业培训、大赛、讲座等活动1.4万余场,参加学生达365万余人次,共建设大学生创业基地2000余个,今年参与创业的大学生达17万余人,同比增长56%。
四是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迈出新步伐。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修订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增设了一些国家亟需的学科;组织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引导高校在拓宽专业口径的同时,注重服务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特色需求;新增20种硕士专业学位,招收硕士专业学位15.9,占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31%。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深化。
同志们,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方面协同配合、大力推动,特别是高等学校勇挑重担、奋力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教育部,向辛勤奋斗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关心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狠抓落实,全力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当前国际国内的经济环境仍然十分复杂,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风险挑战增多,一些主要经济经济增速下滑,一些国家主权债务问题突出;一些发达国家失业率居高不下。从国内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影响经济稳定运行的不利因素较多,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就业压力增大。
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680。在总量压力继续上升的同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还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需尽快建立和完善;三是针对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就业帮扶机制仍不健全;四是高等教育的结构布局和人才培养模式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五是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高校就业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挑战,教育系统的同志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切不可因为这几年工作的成绩而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
为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部于近日下发了年度就业工作文件,明确了2012年工作基本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就业优质服务”活动,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12年工作目标任务是: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就业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针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完成好2012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我重点强调六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就业,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组织督查,狠抓落实。高等学校要把就业工作成效作为院(系)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形成规范制度。二是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省级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力争在年底前出台本地贯彻国务院16号文件的配套措施。各高校也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二)拓宽渠道,继续大力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一是继续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实施好“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到村任职”等项目,鼓励进一步扩大地方项目规模。切实做好2012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工作,确保有编有岗。二是进一步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各省级主管部门要配合落实好鼓励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吸纳毕业生的有关政策,积极为中小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搭建平台。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就业,到文化产业领域就业创业。要在城市社区及农村教育、卫生、科技等方面积极设立新的基层项目。三是重点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与兵役系统密切配合,把2012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作为今年冬季征兵重点对象;同时,明年要继续加强预征宣传动员,强化后续服务,确保有关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全面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校要大力推进创业基地等平台建设,广泛开展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实践活动;多渠道争取创业资金,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扶持政策,鼓励更多大学生自主创业。
(三)加强内涵建设,大力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高校的教务、学工、就业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积极聘请公司、企业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提高就业指导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开展优质的就业信息服务。深入挖掘岗位信息,持续开展各类行业性、区域性招聘活动,确保招聘场次及岗位信息数量进一步增长。2012年7月前要全面推广使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即时了解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服务。三是强化就业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校要切实加大投入,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尽快建成一批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教师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指导服务能力,加快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
(四)多措并举,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着深厚感情,做好困难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一是采取切实有效办法对困难毕业生进行帮扶。各高校要安排教师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帮扶,为他们提供个体咨询、优先推荐就业和求职补贴等。二是重点开展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援助。各少数民族地区省级主管部门和高校要摸清底数,大力开展就业能力、职业技能培训等,为每一位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要积极开发农牧区基层、城乡社区、双语教师岗位。要继续实施好少数民族未就业毕业生赴对口支援省市培养计划。
(五)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是检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抓质量,就要抓就业;抓就业,就是抓质量。一要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十二五”规划要求,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对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二要强化实践育人环节。高校要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实践平台,特别要贯彻中央关于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的要求,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培养基地,系统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三要建立并完善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就业状况统计、监测和预警,将就业状况作为高校招生计划制定、专业调整、培养方案制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舆论宣传,确保校园和谐稳定。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校要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教育,组织毕业生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对青年学生提出的三点希望和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回信精神,引导毕业生树立远大理想,积极到基层一线砥砺品质,增长才干。要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作为硬任务,加强大型招聘会安全规范管理,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开展文明离校教育活动,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服务工作。
同志们,2012年将要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义重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教育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部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